骗徒手法层出不穷,随着科技发达,近年他们最惯常用的手法是透过电话或网络行骗,不过就连大公司都可能会中招,因为美国司法部 21 日公开了一批文件,并指出一名立陶宛骗徒成功骗取两间美国科技公司向他汇款,而且金额更高达 1 亿美元!
据了解,现年 48 岁来自立陶宛的嫌犯 Evaldas Rimasauskas 早于去年 12 月就已经被起诉,而上星期美国司法部终于成功将他逮捕。根据法庭文件显示,Rimasauskas 以伪装成一间亚洲著名硬件制造商的手法,诱使两间受害公司的职员,将钱存入其位于拉脱维亚及赛普勒斯等地的国家银行帐户内。而令人意外的是,Rimasauskas 并非靠网络安全漏洞或钓鱼方式进行诈骗,他反而是透过伪造假公司信件抬头、假银行发票及各种其他官方文件,再制作出假合约,然后成功说服职员汇款给他。
这思辨,这口才……堪称立陶宛好舌头啊!
至于两间受害公司,虽然法庭文件并未披露两者名称,但却提供了一些简单描述。其中一间是总部位于美国的跨国科技公司,专门从事网络相关服务及产品;另一间也是美国跨国企业,业务主要是提供网上社交媒体及网络服务。此外,文件也显示两间公司都与同一间亚洲电脑硬件生产商有合作关系,而该生产商则是于 1980 年代后期成立。
现在,Rimasauskas受到一项远程欺诈、三项洗钱以及一项恶性身份盗窃的指控。据悉,每一项远程诈骗和恶性身份盗窃都将将让Rimasauskas面临最长为20年的牢狱之灾。
大概在2013至2015年间,Evaldas就精心策划了多起网络诈骗案,对象包括一家跨国科技公司和一家跨国在线社交媒体公司,随后他将诈骗所得存入自己控制下的银行账户。他在拉脱维亚登记并注册了一家公司(为了方便区分和理解,我们把这家公司称为2号公司),而2号公司与一家位于亚洲的计算机硬件制造商公司(1号公司)的名称相同。2号公司控制着坐落在拉脱维亚和塞浦路斯的多家银行的多个账户。然后,欺诈性钓鱼邮件被发送到受害公司代理商及员工的邮箱当中,而这些受害公司在此之前就同1号公司存在定期进行数百万美元资金流动的关系,这就使受害方不易察觉到自己被骗。随后受害公司欠1号公司的合法商品及服务就被换算成相应价值的金钱,这些钱就被转到2号公司的银行账户内,银行账户所在地为拉脱维亚和塞浦路斯。这一切都是Evaldas导演的。具体手法是这样的。欺诈邮件的始发账户被精心伪装,目的就是造成一种假象,其实这些欺诈性钓鱼邮件是冒充1号公司的代理商和员工的名义发出的,而事实上1号公司并未编发这些邮件。受害公司收到邮件后信以为真并遵守了欺诈指令从而被骗。
受害公司的本来转给1号公司的钱就流进2号公司银行账户之内,随后,Evaldas迅速将骗来的钱转移到位于全球各地不同的银行账户内,比如拉脱维亚、塞浦路斯、立陶宛、匈牙利和香港等地。他还伪造出一批看起来像是经过受害公司的高管或代理商签署并执行过的发票、合同及信件,而这些发票、合同及信件自然也是伪造的。为了更加逼真,信件上的邮票都压制了受害公司的名称。他把这些提交给银行来证明这笔巨额资金的来源是电子转账汇款。
通过这些欺诈手段,被告人Evaldas非法从受害公司那里向2号公司银行账户内转移了超过1亿美元的资金。
Evaldas,48岁,立陶宛首都维尔纽斯人,被指控操纵一项电信欺诈案和三项洗钱案,其所犯的任何一条罪状都能使他至少做20年牢。此外他还犯有一项严重的身份盗用罪,这至少能令他坐两年牢。
最终判决将由法官们依据国会的规定择日宣判,本次公布内容仅为传达信息。
金成浩对美国联邦调查局此次调查工作表示赞扬,并感谢立陶宛共和国总检察长办公室、立陶宛刑警部、维尔纽斯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维尔纽斯警察总部经济犯罪调查委员会和国际事务司法部办公室在此次调查和逮捕中提供的帮助。
本案由网络犯罪及复杂诈骗事件处理部门办公室(Office’s Complex Frauds and Cybercrime Unit)提起诉讼。美国助理检察官崔元英是本案的公诉人。代理律师爱德华·迪思坎特负责财产没收事宜。
起诉书仅仅是在提出指控,现在还未宣判,在被证明有罪之前,被告人Evaldas现在是个“无罪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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