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旨在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促进消费市场的发展和经济的回升。
其中,在家电产品方面,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结合广东实际,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等3类产品给予补贴,手机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0%,每件补贴不超过1000元;平板、智能穿戴设备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各地市可结合实际将补贴范围扩展到上述“8+3”类品种以外的“N”类家电产品,补贴按照不高于以上类似产品的标准制定。“3+N”类产品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
在个人消费者乘用车上,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且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广东购买乘用车新车的,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转让车辆需在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前注册登记在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补贴标准按照购买新车价格分为三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补贴1000元。同一辆新车不得同时享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如国家对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明确标准,按国家有关部委工作指引执行。
此外,方案还提出了报废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补贴政策,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的每套补贴4.2万元。方案还涉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力争全省(不含深圳市)实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40万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