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在因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退市后,再次成为焦点。
紫晶存储近日发布公告称,已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诉讼材料,这些机构作为专项赔付基金出资人,向紫晶存储追偿此前先行垫付给适格投资者的赔偿款10.86亿元。
这一案件已由上海金融法院受理,受理案号:(2024) 沪74 民初 240号,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因财务造假而强制退市
紫晶存储曾被誉为“光存储第一股”, 公司从事光存储技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数据存储解决方案。主要提供蓝光存储产品,包括蓝光光盘库、光盘匣、光盘驱动器等。光存储由于其物理特性,被认为是一种较为安全的数据存储方式,具有较高的存储密度和较长的存储寿命。由于光存储介质的稳定性和耐用性,紫晶存储的产品适用于长期数据归档,特别是在需要长期保存重要数据的领域,如医疗、金融、政府等。
2020年6月,紫晶存储在科创板上市。然而,上市仅两年后,公司便遭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于2023年7月7日被摘牌,成为科创板首批因财务造假而强制退市的案例。
据调查,紫晶存储在2017至2020年年间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单据等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逾7亿元,虚增利润超3.7亿元,此外还存在上亿元的违规担保未披露。
中国证监会对紫晶存储及13名相关责任人总计罚款9071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和罗铁威分别被处以2164.26万元和1803.55万元的罚款。两人因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已被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批捕,郑穆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罗铁威被处以10年市场禁入措施,其他高管也受到了相应处罚。
成立专赔付专项基金
在紫晶存储被证监会处罚后,受损投资者面临重大经济损失。根据《证券法》规定,相关股东或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先行赔付给受损投资者,赔付后再依法向发行人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为赔偿投资者损失,2023年5月,中建信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四家中介机构曾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第三方中立机构接受委托担任专项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管理、运作。
先行赔付工作在3个月内完成,累计申报有效赔付金额约10.86亿元,占总赔付金额比例98.93%;申报有效赔付人数16986人,占总赔付人数比例97.22%。
四大机构展开追偿,钱能要回来吗?
随后,四家中介机构依据相关法规取得了对紫晶存储及其他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利。本次诉讼涉及紫晶存储、其控股股东梅州紫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梅州紫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与罗铁威、子公司深圳紫晶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等共计48个主体单位。然而,紫晶存储目前资不抵债,生产经营活动陷入严重困境,其能否偿还巨额债务仍是未知数。
紫晶存储表示,因涉及金额巨大,涉及主体公司较多,已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非常重视该案件的进展,已委托公司律师跟进案件进展,并对原告提出的诉求做出充分应诉的准备。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紫晶存储的退市不仅对投资者造成了重大损失,也对资本市场的诚信体系造成了重创。截至2023年11月30日,紫晶存储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累计涉及128起诉讼和仲裁案件,涉案金额高达9.63亿元。公司2022年度净亏损16.63亿元,已经资不抵债。
目前,紫晶存储2023年年度报告仍然“难产”,但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于今年3月21日披露,由北京会亚泰国际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该会计所表示,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不对后附的紫晶存储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不过,从该份审计报告透露的信息,也可一窥紫晶存储当前的偿付能力。
紫晶存储案的后续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如何防范类似的财务造假案件再次发生,如何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如何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都是需要资本市场参与各方共同思考和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