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有多家自媒体传言称“无人机制造商大疆创新(DJI)计划将其总部从深圳迁至西安、退出美国市场”, 目的是为了拒绝美国方面不合理的罚款。很快这条消息就成为热搜,引发舆论关注。
针对这一传闻,大疆新闻发言人张晓楠9月18日在微信朋友圈回应称:“大疆全球总部在广东深圳,目前没有计划搬迁至陕西西安。全球用户都重要,目前没有计划放弃美国市场。”
据官网显示,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自成立以来,大疆从无人机系统拓展至多元化产品体系,在无人机、手持影像系统等领域成为全球领先的品牌。大疆总部位于深圳,在全球多地设有办公室,业务遍及100多个国家与地区。
而本次谣言的起源是,早在2017年,美国研究机构表示,大疆无人机会将用户数据收集起来,传输到中国服务器中,以此来收集用户信息和美国本土信息等,还要求停止销售任何大疆产品,并销毁所有已生产的大疆无人机。
往后的每一年,美国政府都增加多项对大疆科技的制裁,甚至像华为一样,将大疆列入了实体清单中,禁止美国企业向大疆出售任何技术专利等。就在最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又向大疆开出了一份“罚单”。
美国海边和边境保护局表示,大疆从2016年到2020年,从美国进口了23亿美元的无人机产品,但是为了减少关税的缴纳,所以故意报低了产品的价格和数量,所以要求大疆在60天内缴纳1.8亿美元罚款和1.5亿的补缴关税。这是美国政府对大疆“罚款”金额最大的一次,但理由却又无法令人信服。
2021年,德事隆公司以侵权专利(Patent Infringement)为由在美国德克萨斯州联邦法院(Texas Western District Court)对大疆提起专利诉讼。德事隆公司认为大疆无人机的悬停功能侵犯其“飞机自动悬停控制”专利,并认为大疆无人机的跟随功能侵犯其“交通工具控制系统”的专利,要求大疆公司共支付3.67亿美元(约合25亿元人民币)的赔偿。
2023年4月21日,美国德克萨斯州韦科市的联邦陪审团决定支持德事隆公司的主张,判定大疆生产的无人机侵害了该公司两项专利,并须向权利人赔偿2.79亿美元(约合20亿元人民币)。当日,大疆公司针对此次判决发表媒体声明并指出将继续上诉:“大疆不认同此次陪审团的判断。大疆的产品没有使用德事隆的技术,对方是一家军用直升机公司,而我们是一家民用无人机公司,完全不是一类产品。事实上,德事隆本次用来诉讼的核心专利是2011年申请的,但是大疆在2009年推出的XP3.1中就用到了该项技术。因此,我们会考虑继续上诉,并希望最终得到公正的结论。”
虽然美国不断的挑衅和对大疆不公平的审判,激起了国内企业和民众的强烈反对,但未经证实的谣言在网上传播,只会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大疆人士对这些传闻做出明确否认,并指出,大疆并没有在任何公司官方声明或对外沟通中有传递过“大疆拒绝支付罚款”、“大疆退出美国市场”等相关信息。
大疆人士同时表示,涉及德事隆专利案,公司将进行上诉,坚决捍卫自身权益。
有接近大疆的人士称,虽然大疆技术方案使用时间早于德事隆专利申请时间两年,并不存在侵犯专利事实,但德事隆方律师在庭审中有意放大和渲染大疆是一家被美国国防部列入“中国军事公司”黑名单的企业,以此影响陪审团的判定,做出对大疆不利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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