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晚间,移远通信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公司开展337调查的进展公告》,荷兰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和飞利浦北美公司(以下合并简称“飞利浦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UMTS和LTE蜂窝通信模组及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请求发起337调查,并申请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公司及其他多家企业为列名被申请人。
尽管通信模组相比智能手机等行业来说规模不大,但移远通信是全球最大的通信模组制造商,依然获得了欧美一些专利大户的“关注”。提起337调查则是主要手段之一,已有大量中国科技企业中招。
移远通信表示,公司2022年4月2日获悉ITC行政法官初步裁决结果,初裁结果表明,公司产品不涉及侵犯飞利浦公司专利权,并未违反《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的规定,飞利浦公司申请的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请求并未获得ITC批准,公司产品依然可以正常出口至美国。本次337调查,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本次337调查,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1年度营收预增83.60%,拟推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移远通信2019年公布的招股书资料显示:该公司致力于物联网蜂窝通信技术应用及其解决方案的推广,主营业务是物联网领域蜂窝通信模块及其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于销售服务。公司拥有GSM/GPRS、WCDMA/HSPA、LTE、NB-IoT模块等产品解决方案及行业经验,可提供物联网蜂窝通信模块解决方案的一站式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无线支付、车载运输、智慧能源、智慧城市、智能安防、无线网关、工业应用、医疗健康和农业环境等领域。
根据移远通信2021年年度业绩快报,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10亿元,同比增长83.60%,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2亿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填列,最终数据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移远通信方面表示,主要是因为2021年度国内外物联网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积极响应全球客户需求,不断创新产品,丰富优化产品结构,形成了以蜂窝通信模组、Wi-Fi&BT 模组、GNSS模组、天线、云平台等在内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多样性的产品及丰富的功能可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联网智能终端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在车载、智能安全、网关、无线支付、笔记本电脑等多领域的销售收入增幅明显。
4月6日,移远通信发布公告,公司拟推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48人,行权价格为177.57元/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9.59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9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移远通信表示,制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据悉,移远通信最近三年的营收分别为61.06亿元,41.30亿元,27.0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9亿元,1.48亿元,1.80亿元。
本文内容参考C114、每日经济新闻、移远通信招股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