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晚间,中芯国际公告称,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中芯控股同意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转让中芯控股于深圳合资协议下已认缴但尚未实缴出资的5.313亿美元(占中芯深圳股权的22.00%),由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中芯控股及中芯集电间接持有中芯深圳之股权将从77.00%下降至55.00%。
据公告了解,2021年3月18日公告披露,内容有关公司自愿披露与深圳政府订立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和深圳政府(透过深圳重投集团)有意共同出资中芯深圳,建设深圳项目。
2021年8月27日,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中芯控股及中芯集电,与深圳重投集团订立深圳合资协议,订约方同意将中芯深圳的注册资本增至24.15亿美元。中芯控股、中芯集电及深圳重投集团各自认缴出资17.3255亿美元、1.27亿美元及5.5545亿美元,分别占中芯深圳经扩大注册资本后的71.74%、5.26%和23%,合共77%的股权。中芯控股有权转让其认缴出资5.313亿美元,占中芯深圳股权的22%。
据了解,深圳重投集团成立于2019年5月,是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国资委」)直管国有独资企业。深圳重投集团最终实益拥有人为深圳市国资委。
2021年11月23日,深圳合资协议订约方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订立新深圳合资协议,中芯控股同意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转让中芯控股于深圳合资协议项下已认缴但尚未实缴之出资5.313亿美元(占中芯深圳股权的22%),由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
此次转让完成后,中芯深圳的注册资本将维持不变,仍为24.15亿美元,该公司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中芯控股及中芯集电间接持有中芯深圳之股权将从77%下降至55%;中芯深圳将分别由中芯控股、中芯集电、深圳重投集团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持有49.74%、5.26%、23%及22%股权。
其中,关于中芯深圳监事会的组成结构,其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深圳重投集团提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一名监事、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提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一名监事以及一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由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提名并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责编:Amy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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