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谁都想不到,一件美国专利的持有者竟是一家国内的科研机构,并且这项专利还广泛用于英特尔酷睿(Core)系列处理器中。
2018年2月,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IMECAS)将一纸发明专利侵权诉讼送于北京高院,被告为英特尔、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和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微电子所诉称,英特尔酷睿(Core)系列处理器侵犯了其名为“半导体器件结构及其制作方法、及半导体鳍制作方法”的FinFET(Fin Field-Effect Transistor,中文名为鳍式场效应晶体管)专利,要求英特尔停止侵权,赔偿至少2亿元人民币,并承担诉讼费用,同时申请法院下达禁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立案,立案同时,英特尔首次向复审委提出FinFET专利无效申请。期间共先后6次在中国和美国对涉诉专利及其美国同族,提起专利无效申请或复审请求,均未得到理想结果。
英特尔前五次提起的专利无效申请或复审请求,第六次在2020年7月提出
近日这件专利侵权案出现了反转。据集微网报道,11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就201110240931.5发明专利(也就是上文提到的FinFET专利)无效申请案下达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该专利权部分无效。
本次宣告是基于英特尔公司今年7月在国内提交的无效申请,英特尔提交了CN102768957A专利(下称“证据1”)作为证据,要求宣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8、10、14无效。当时《电子工程专辑》也做了跟进报道,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只是进行了口头审理,没有公布结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合议组经审理认为,FinFET专利“权利要求8、10、14相对于证据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因此宣告FinFET专利的权利要求8、10、14无效。
证据1专利信息,申请时间为2011年5月6日(图自:国家知识产权局)
值得一提的是,导致FinFET专利被部分无效的关键证据1,同样是中科院微电子所于2011年申请的专利,该专利申请时间较涉案FinFET专利早3个月。证据1专利发明人栏中的梁某和钟某同样是FinFET专利的主要发明人。
涉案FinFET专利申请时间为2011年8月22日(图自:国家知识产权局)
据公开资料,FinFET 是一种3D晶体管设计,与普通平面晶体管相比,具有电学性能良好、可扩展性强和兼容性较高等优势,备受业界的瞩目。值得注意的是,韩国高级科学技术研究院也曾就 FinFET 相关技术与三星电子引发专利纠纷,最终三星电子败诉并赔偿 4 亿美金而告终。
英特尔从2011 年 22nm 工艺三代 Core 处理器,就开始采用 FinFET 技术,随后台积电才跟进。Core 系列处理器奠定了英特尔消费类PC的霸主之路,现在FinFET 也是全球主流晶圆厂的优先之选。
业界普遍认为, FinFET 技术只能最多应用到 5 纳米工艺,然而前段时间,台积电方面表示,其 3 纳米工艺,也会采用 FinFET 技术,可见 FinFET 技术具备不小的潜力和较高的商业价值。这起专利侵权诉讼可以说波及面非常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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