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科研人员作风学风不正、学术不端,引起广泛关注。科研人员如果在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方面出了问题,谁来负责?
为全面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要求,7月29日,科技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意在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主体责任。
这份由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文件共提出10项要求,包括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不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从事科研活动的各类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是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主体,在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时要将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开展常态化管理,强化责任传导,确保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重大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及结果须按要求报送所在地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涉及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创新基地、科技奖励、人才工程等的,应同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每年年底要通过国家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报告本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情况。
三、科学、理性看待学术论文,注重论文质量和水平,不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不使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专项资金奖励论文发表。
四、建立并严格执行科研数据汇交制度,确保本单位科研活动的原始记录及时、准确、完整,保存得当,做到可查询、可追溯。
五、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日常教育引导,在入学入职、职称晋升、参与各类科技活动等重要节点必须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在年度考核、评奖、评优时要对科研人员的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情况进行考评。督促项目团队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加强对团队成员、学生的科研诚信教育和管理。
六、加强对本单位拟公布的突破性科技成果和重大科技进展的审核把关,确保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督促项目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导师等对拟发表的论文严格把好学术关、诚信关,确保发表的论文严谨规范、数据真实。
七、及时主动纠正本单位人员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等方面的问题,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指导相关人员及时改正;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科研伦理等要求的,要严肃查处。
八、各有关单位在申请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创新基地等时要对落实本通知确定的主体责任事项作出明确承诺,在申请时尚未达到相应要求的,应说明情况并承诺改正。
九、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把各有关单位签署的承诺书作为批复相关科技活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重点核验范围。对不实承诺或违背承诺的,依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关于“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获得科研活动审批”的规定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相关单位整改完成前,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该单位申请的科技活动不予受理。
十、各有关单位在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将纳入信用记录,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将列入重点监督对象。
联系电话:
科技部 010-58884344,58884332
自然科学基金委 010-62326959
高校教师怎么看?
此令一出,震撼了整个学术圈。曾经发一篇CNS(指3个顶级期刊Cell 、Nature和Science)论文奖励高达100万元,如今终于成为历史。
而且最近在科研方面的造假等负面新闻风波不断,而与此令相关话题的讨论也是非常火爆,大家看法不一。
“高校教师的基本工资很低,论文奖励占收入的大部分。一旦取消,生存问题都解决不了”;
“取消奖励,就减少了为发而发的论文。大家有更多机会投入到长期研究中,能够净化学术风气”;
“高校可能会在名义上进行综合考核,其实赋予论文的比重仍然较大,打擦边球”
《中国科学报》调查采访了5位高校教师,他们的心声如下。
收入会下降吗?积极性是否受影响?
▲ 李立(化名,东部地区某高校副教授):
肯定会影响收入,而且影响非常大。高校教师的工资收入普遍较低,我的科研奖励在学校里算中等水平,科研奖励占收入的比重较大。甚至有部分同事的科研奖励可以达到百万元,他们受影响也很大。
这自然也会影响积极性。对我们这些青年教师而言,结婚生子、买房等生活压力很大。生存问题解决不了,何谈发展呢?
我现在很纠结,也很迷茫。如果论文奖励全部取消,没有经济保障,做学术对我来说就是奢望。
▲ 蔡宁(北京邮电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副教授)
我认为不会影响我的收入和积极性。对我们这种研究型大学而言,发表论文一方面是为了得到同行认可,另一方面基于项目评审、结题需要。普遍是没有额外奖励的。
▲ 喻海良(中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教授)
我是年薪制的,对我的收入没有影响。
是否有利于改善论文注水、造假现象,鼓励大家追求高水平研究?
▲ 李立:
学校之间的差异很大。对于我们这种“双非”高校来说,想要做出高水平研究是非常困难的,也不能拿对清北的要求来要求所有高校。况且,量变才能引起质变,没有足够的数量积累,也很难一下子有高水平的研究。
▲ 蔡宁:
我认为出台这样的政策是为了提醒大家,不要把发表论文变成指标竞赛,按照数量排序打分。在进行学术评价时,还要注重文章内容、影响力等。
但对论文造假作用不大,很少有人为了奖金去发注水论文。
▲ 喻海良:
还是有帮助的。在缺乏论文的时候,奖励一下,但现在我们国家已经不缺论文了,缺的是有影响力的工作。这也会使老师专注于重大问题和重大发现,少做一些短平快的工作。老师如果追求快速产出,就会影响带的学生,对整个科研环境很不利。
层次较低的高校取消了奖励,还会有人去吗?
▲ 蔡宁:
对于高层次学校来说,不缺论文,也就没必要奖励;
而对那些偏远地区的、层次较低的高校来说,缺乏学术论文,或者说缺乏优质期刊、高水平的论文,进行奖励是一种提升学术水平、提升排名的措施。等到论文质量、数量提高了之后,无法支付高额的奖励费用了,奖金水平自然就会降低。
但如果这些高校取消了奖励,谁还会去呢?
▲ 马军(兰州理工大学理学院教授)
论文奖励利用的是“鳗鱼效应”。学校财力有限,能拿到高额奖励的人是很少数,但可以进行招聘宣传、吸引人才。
脱钩后,如何考核高校教师科研绩效?
▲ 李立:
论文不奖励的话,可以将论文奖励的钱打包到聘期任务中,不再按照职称级别制定聘期任务,而是不同的人制定不同的聘期任务。给基本工资,完成聘期任务的话可以额外给钱,那就可以将论文与奖励脱钩,这样也不会影响工作的积极性。
▲ 喻海良:
在进行绩效考核时应考虑学科差异,像医学、环境、能源等,影响因子如果低于10,就不算好的研究,但像海洋领域、机械制造等,影响因子高于2或3,就算是非常好的了。
▲ 张风(化名,东部某高校教授)
国家政策出台之后,学校自然也有相应出台应对政策,没有哪个学校只凭论文进行奖励,宣称的是“综合考核”,但论文确实是所有考核指标中权重最大的一项。
学校要比排名、比优势学科,对论文有迫切的需求,就把指标分配到了每个老师和学生头上,而且每年还会增加。工资收入、招生人数、实验室面积、办公室面积等等,所有能想到的资源,都和绩效挂钩。
奖励奖得让人心跳,惩罚罚得让人活不下去。
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关键是怎么执行。
▲ 马军:
高校的奖励不止论文,还有申请的课题项目、获得各种奖项、专利转让与发表等等。这里面最容易做的就是发表论文,所以大家都去做简单的事儿了。国家想纠偏,初衷是好的。
高校在执行的时候不能“一刀切”,片面得把对科研成果奖励理解为论文奖励。论文作为科研成果的展现方式,体现了劳动,也是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延伸和成果,完全取消论文奖励并不适合。
我认为高校可以设定一个奖励上线标准阈值,动态调整。高校应因地制宜,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分级实现年薪制,可以一定程度促进科研团队融合,减少科研个体户。
网友热议
@ 手冲队长:那几位神通 学术造假的父亲 没下文了
@ 医美小卖部-:我的区长父亲
@ 我是赵小四儿呀:不追求论文质量和影响因子,感觉科研要退步了吧
@ Alonely29:本来补助就基本没有 可怜的很 发论文也没有奖励 越来越穷了 ……
@ 歌帝梵桶装:国际上任何一个地方,学术造 假 学术不 端 基本上就是在业界里被判“si刑”的……相比国内,真的一言难尽,自 罚三杯,然后接着作假
@ Kevin_kkyy:论文不和奖金挂钩??那应该建立一套新制度奖励优秀的研究者我觉得现在最不坏的方法就是按发表论文来确定奖励
@ 一块冻豆腐haha:关注一下研究生的处境,不要把筛选导师的要求转嫁到学生身上。科研水平和教学水平分开评价,有些人科研水平高,但不适合教学生,自己有学识但是讲不明白,其实对学生来说用处不大,这种适合做科研工作但不适合做老师。
@ wangning90714:科技部平安,学术平安,论文平安,基金平安,项目平安,期刊平安,职称平安,奖励平安
责编:Luffy Liu
本文综合自科技部官网、科技日报、人民网、中新网、中国科学报、量子位报道
- 麻烦关注一下研究生群体吧,中国的导师一票否决制真的很有问题。不搞学术研究的导师带学生搞科研?还爱瞎指挥?还爱控制学生行为?最后啥也没做出来毕不了业学生自己负责?平时还让学生疯狂干杂活?天呐,出去工作都没那么压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