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宣布宣布,以5比0的投票结果,禁止美国的乡村电信运营商使用联邦政府资金(Universal Service Fund)购买华为中兴设备,因为这可能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此外,他们还投票建议,要求美国电信运营商移除和更换现有网络中使用的华为中兴设备。
美国85亿美元的政府项目补助鼓励美国乡村电信运营商在地广人稀地区铺设通信网络,是他们重要的资金来源。这些电信运营商也是华为在美国的最大客户。
对于此事,华为、中兴日前做出回应,敦促FCC不要向其强加“国家安全风险”标签。
2月4日,中兴通讯对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阻止美国电信运营商使用美国联邦资金购买中国通信网络设备”提案进行了回应,在提交给FCC的申述文件中称,并不构成安全威胁。
在申述文件中,中兴要求FCC重新考虑此前“将其列为国家安全风险”的决定,并提出与FCC官员会面以解决具体问题,中兴还强调了最近为改善网络安全性和法规遵从性而采取的措施,并指出“管理层正在努力确保中兴通讯是模范公司” ,在确保遵守美国出口管理的相关法规上已花费了“数亿美元”。文件指出,中兴通讯目前不受美国政府贸易禁令的约束。
同日路透社报道,华为也在2月3日表示,已要求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摘掉强行给该公司戴上的“可能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风险”的非法且具有误导性的标签。
华为在向FCC提交的一份近200页文件中表示:
“此举由包括国会议员在内的部分美国政府官员所发起,旨在向华为施加沉重且侮辱性的限制,瘫痪华为在美业务,并在美国和全世界范围内打击华为声誉。这种做法违反美国法律,且带有误导性。”
早在2019年12月,华为就在新奥尔良第五巡回法院提交起诉书,请求法院认定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有关禁止华为参与联邦补贴资金项目的决定违反了美国宪法和《行政程序法》。
在向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提交的起诉书中,华为认为FCC直接认定华为构成国家安全威胁,没有给予华为就相关指控进行反驳的机会,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华为同时认为FCC并未提供任何证据或合理的理由来支撑其武断随意的决定,违反了美国宪法、《行政程序法》等美国法律。
FCC随后表示,其下设的公共安全与国土安全局对该问题有最终决定权,会公开听取社会意见,截止日期为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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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自Solidot、cnBeta、观察者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