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报消息,接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州中院)的相关人士于昨日晚间确认,高通与苹果的专利诉讼案已于上周下发裁定书,该裁定事项属于专利禁制令范畴,只有一审,不可上诉,没有二审。该禁制令将适用于全国范围。
昨日,高通官网宣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因两项专利侵权,禁止苹果在中国进口、销售部分iPhone。
对此,苹果公司当天向CNBC回应称,已提出上诉,希望推翻iPhone在中国的销售禁令。
另外,苹果在昨晚发给媒体的一份声明显示,“中国消费者仍可购买所有型号的 iPhone产品。”不过,其未明确说明具体通过何种渠道购买。
而CNBC当天报道称,苹果认为它没有侵犯这些专利,禁令超出了本身的范围。该公司声称,这些专利并不包括该公司安装在所有新款iPhone上的最新操作系统。
对于事件的后续发展,《中国证券报》引述法律人士的话称,该禁令生效后,高通与苹果之间可以走和解程序。待双方和解后,可以重新向福州中院申请解除禁令。
针对中国福州人民法院的判决,苹果回应媒体称,当前销售的iPhone手机都预装iOS12系统,该版本系统并不侵犯本案所涉及的两项专利技术,所谓禁售的iPhone仍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
但是有业内法律人士指出,苹果的该回应有误导的嫌疑,因为福州中院的判决是“诉中禁令”,按照现行法规,这种诉中禁令是送达之后必须立即执行的,苹果可以申请复议,但是复议不影响执行。中国福州中院的判例将影响两者关系到何种程度,还需要做进一步观察。
截至发稿,福州中院、中国裁判文书网尚未公开上述禁令的裁定书。
针对苹果公司提出的复议,达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蔚律师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复议不影响执行,法律裁定一经送达立即生效,而且复议也只能在福州中院内部进行,不会上诉到高院,并且很快会给出结果。”他认为,苹果公司一方面很难拿出更多的证据来反驳,另一方面即使提出证据,也很难改变法院此前的判决。此前,苹果试图将高通专利保护申请无效的申诉也没有获得法律支持。
林蔚律师表示,行为禁令是法院经常做出的判决,只是这次涉及到苹果公司,才引起公众的重视。他指出,此前在武汉、南京、成都等地法院都有给出针对vivo和OPPO的临时禁令。
本文综合自中国证券报、观察者网报道
- 不可上诉,没有二审
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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