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首尔报道,韩国警察厅特殊调查课2月8日表示,发现三星电子会长李健熙和社长级高管A某以三星集团高管名义开设多个非法借名账户隐匿共计4000亿余韩元(约合人民币23.37亿余元)的资产,并涉嫌逃税82亿韩元,决定以偷税漏税嫌疑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图自:韩联社)
此前,警方在针对涉李家私宅翻修工程的侵吞嫌疑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李健熙的多个借名账户,怀疑其存在偷税漏税嫌疑,因此基于国税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调查。
据韩国SBS电视台8日报道,警方发现,李健熙和三星集团负责管理资金的高管A某以72名高层的名义开设了260个借名账户管理资金,认为李健熙未缴纳2007年-2010年期间需要缴纳的资本利得税、综合所得税等共计82亿韩元的税金。
(图自:韩联社)
据悉,警方发现的借名账户是2008年负责三星案的独检组调查的漏网之鱼。虽然2011年,三星集团向国税厅申报当时借名账户,追缴1300亿余韩元的税费,并于2014年将账户转为实名。但警方发现,2007年到2010年之间仍有82亿韩元税款被逃避缴纳。
据警方推测,资金流入借名账户的时期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至2000年代初期,鉴于诉讼时效已过,只能对2007年后流水进行调查。由于相关资料未存档,因此调查范围有限。
三星方面表示,借名账户资金是继承其父李秉哲会长的借名财产。三星高管们称,由于集团需要因此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警方还对涉嫌挪用三星物产公司资金为李健熙翻修首尔汉南洞私人住宅的三星物产高管B某、工地所长C某进行立案调查。涉案金额约30亿韩元。
2009年,李健熙曾由于类似丑闻而被判有罪,随后又被赦免。当时,李健熙被控使用来自亲信员工的银行帐号去逃税。
据了解,2014年5月,李健熙突发心脏病入院,自此很少露面。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已经是三星的实际掌门人。不过从去年初开始,李在镕因涉嫌向朴槿惠及崔顺实行贿,被关押受审。2月5日下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对李在镕涉嫌行贿案作出二审宣判,李在镕获刑2年6个月,缓期执行4年,当庭获释,这让韩国民间在此掀起“韩国司法机构总是偏袒财阀”的说法。
三星拒绝对此置评,韩国警方尚未做出回应。
本文综合自韩联社、人民日报海外版、新浪科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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