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有义务让更多家庭了解这一安全隐患,避免悲剧发生。”日前,在北京中关村工作的工程师薛先生向媒体公开了自己的遭遇,其在网上购买的两台夏普畅销款电视被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测出有“触电危险”被判断为不合格,这一结果让他触目惊心。他认为低价背后藏着猫腻,有义务提醒其他夏普用户尽早采取预防措施。
据悉,薛先生和李女士2016年登记结婚,两人因装修新房购买了一台售价为2999元的夏普LCD-50NX100A(下称50吋)电视机和售价为1988元夏普LCD-45SF460A电视机(下称45寸)一台。在安装50吋的电视的过程中,负责安装的售后技术人员向薛先生建议可自行安装电视Wi-Fi模块,以提升产品体验。
薛先生有一定的电子产品相关经验,于是决定自行拆机进行产品升级,在此过程中他发现电视机后盖铭牌下有一处凹陷,揭开铭牌后发现是一个不知用途的孔洞,使用测电笔检测后发现孔洞中带有220v电压。
薛先生对此惊愕不已,因为220伏电压严重的情况有致死的危险,这样低劣的设计怎么可能流入市场呢?随后薛先生委托了一家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两台产品进行了检测鉴定。
8月16日,信测公司出具报告(编号为ES170719001S)显示,45吋电视机“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测试”的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如有高压尖峰,此时人触摸电视金属部分会触电并有生命危险。
同日,信测公司对50吋电视机出具报告(编号为:ES170719002S)为“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触电危险”的结果为“不合格”。
两份检测报告的依据均为国家强制标准GB-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两款电视竟然都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如此之高的“中招率”让薛先生觉得事关重大,是否还有更多型号存在质量隐患?还有多少用户根本不知道身处危险之中?
薛先生告诉记者,家里如果有个小孩,一个小小的窟窿就可能带来致命的后果。他认为所购买的两款不同型号电视机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存在明显质量缺陷,于是在2017年10月11日正式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把夏普电视的生产商烟台富达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退还原告购买电视机费用4987元,并支付维护合法权益支出的合理损失。
据薛先生律师表示,后续不排除将京东电商平台和第三方销售商家共同列为被告。同时,也希望通过媒体呼吁购买这两个型号的消费者尽快知情。
薛先生代理律师认为,夏普在质量问题上一再伤害中国消费者,已绝非个案,为了降低成本,夏普已经罔顾消费者安全提供粗制滥造的产品。据悉,去年以来,夏普在全球诉讼不断,而中国尤为严重,从售后问题久拖不决,到今年以来,多地消费者因其以低价台湾屏虚假宣传为日本原装屏而怒告夏普,夏普对此竟然解释为:“‘夏普屏’是指夏普工程师调校过的屏”。加之今天大量销售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这可能是夏普对中国消费者的公然歧视。
而事实上,夏普于2016年被台湾企业富士康收购之后,一直以低价策略重振中国市场。而保守估计薛先生购买的畅销款至少有20万台以上的存量,资深专家则认为,如果存在国家强制标准不达标的情况,夏普或面临大规模召回或巨额处罚。
目前,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夏普方面的相关回应。
从日本神户制钢到斯巴鲁公司曝出的多个丑闻,日本制造的形象已轰然倒塌,夏普低质换低价的“帽子戏法”或将成为日本制造系列丑闻的又一个新案例。
本文综合自环球网、小熊在线、南方企业新闻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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