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怕出名猪怕壮,这苹果长大了,也是人人都想来啃上一口。苹果继上周在中国北京被一家濒临破产的手机公司告倒后,这回又在家门口被人告侵权,不过这回多少有点喜剧成分。
据科技网站MacRumors报道,美国佛罗里达州居民托马斯•罗斯(Thomas S. Ross)本周起诉了苹果,诉称iPhone、iPad和iPod都出自他的创意,苹果侵犯了其1992年手绘的“电子阅读设备”设计。
起诉书称,原告“首先开发出了采用这种设计的设备”,时间上比首款iPhone问世早近15年。对此,原告向苹果索赔100亿美元,并要求在未来的销售收入中分成0.5%。
在1992年5月23日至9月10日期间,罗斯手绘了3张设备图纸,其主要元素为带有圆角的平面矩形显示屏,“1992年前不存在采用这类设计和具有这些功能的产品”。
罗斯设计的设备,使用户能在采用背光技术的平面触摸屏上阅读故事、小说和新闻,查看图片,观看视频、演示,甚至电影。他进而设想设备将包含通信功能——例如手机和调制解调器,输入/输出功能,使用户能记笔记,利用内、外部存储介质存储内容。他还设想设备将配置电池,甚至配有太阳能电池。
为保护其发明,罗斯1992年11月申请了一项实用专利。由于没有交纳申请费,罗斯的专利申请在1995年4月被美国专利和商标局作废。罗斯试图通过法律途径改变这一决定,例如声称这样的收费违宪,但法庭并未做出有利于他的判决。2014年,罗斯还为其图纸向美国版权局申请了版权。
罗斯手绘图纸
他在诉讼文件中表示:“苹果推出了包括iPhone、iPad和iPod在内的移动设备产品线,所有这些设备本质上都是罗斯的电子阅读设备。在研发时,苹果并未提出自己的创意,而是采取了‘搜索垃圾堆’的文化。”
尽管声称自己持续受到“极大和不可挽回的伤害,这些伤害是不能完全用金钱衡量、弥补的”,罗斯要求组成陪审团对该案进行审理,并获得不少于100亿美元的经济赔偿,以及相当于苹果侵权产品全球销售额1.5%的版税,并撤回所有与“i系列”设备相关的专利。
实际上,苹果于1993年推出了Newton平板电脑,这款设备与罗斯的电子阅读设备非常类似。由于已提交了专利申请,罗斯本可以当时就起诉,但他并没有这样做。
苹果并未对此消息置评,或许在苹果看来这件事太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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