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总产值达5亿元(含5亿元)的制造业企业。
①注册在我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②2021年全年工业总产值达5亿元(含5亿元);
③2021年全年工业总产值增速达20%以上(含20%);
④项目实施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⑤企业遵守诚信,承诺向政府部门报送的数据保持真实一致。
①针对2021年前已成立的企业,奖励金额分为两部分,产值增速30%以内对应的产值增量按照0.8%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1000万元;产值增速超过30%对应的产值增量按照1.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1500万元。单个法人企业两部分最高合计奖励上限2500万元。
②针对2021年年内新成立且当年产值规模达5亿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其全年产值的1.2%,最高150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预计于2022年一季度开展项目受理。
周部长 18026953053
刘部长 13316986207
宝安区委书记王守睿率队考察宝安LED产业
LED行业的法律状况检索分析报告,七大法律风险提示
慧光智城:敢为人先,做智慧灯杆领域“第一批吃螃蟹的人”
唐国庆:新十观——当下照明行业的新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