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新网
近日,中国科技部、全国妇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与生育政策调整相衔接,营造生育友好型科研工作环境。
据了解,科技部、全国妇联、教育部、工信部、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务院国资委、中科院、工程院、社科院、中国科协、全国总工会、自然科学基金委13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若干措施》,是为进一步激发女性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更好发挥科技人才在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的重要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若干措施》坚持性别平等、机会平等,对女性科技人才职业发展中面临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改革推进,围绕培养造就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大力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加强女性后备科技人才培养、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基础工作等6个方面,提出了16条务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培养造就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方面,要着力解决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资源获取、科技决策参与、科技合作交流、科研学术网络以及高级职称女性科技人才退休政策执行等方面的障碍。同时,在大力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方面,提出加大对女性科技创业者支持力度,培育更多女性科技企业家的措施。在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方面,在女性科技人才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两院院士增选、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奖励力度、改革评价机制等方面作出安排。
《若干措施》还提出,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方面,要与生育政策调整相衔接,提出营造生育友好型科研工作环境。此外,在加强女性后备科技人才培养方面,提出开展性别平等教育,设置理工科专业优秀女大学生奖学金等措施。同时,在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基础工作方面,《若干措施》也做出相应安排。
据悉,全国妇联长期关注女性科技人才成长发展面临瓶颈、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较为缺乏等问题,注重源头推动有利于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国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若干措施》的出台,将为女性科技人才在新时期科技创新主战场发挥更大作用提供机会、搭建平台、创造环境,为建成世界科技强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