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最近一些媒体错误且存在误导性的报道,康宁特此发表如下声明:
康宁公司并未撤回其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的对于指定被告的起诉。相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审查了公众利益声明后,已决定针对康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首次提交的起诉书启动调查。相关方的调查目前正在进行中。
康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1 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了第二份起诉书,并列明了相同的被告人。在提交第二份起诉书时,康宁公司将窃取商业机密和侵犯康宁熔融下拉制造工艺专利的指控与侵犯康宁公司所拥有的屡获殊荣的Corning® EAGLE XG® 液晶显示玻璃成分相关专利的指控分离开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25年2月26日发布的公告准确无误地指出,虽然康宁公司撤回了在首份ITC起诉书中有关美国注册专利号7,851,394的部分指控,但是,康宁公司在第二份提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起诉书中涵盖了该等被撤回的专利以及其他专利,因为这些专利都与玻璃成分有关。该起诉书的副本可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查阅。康宁公司预计,在未来几天内将会有针对第二起ITC案件启动调查的决定。
据了解,中国陕西Caihong Display Devices Co., Ltd., d/b/a Irico Display Devices Co., Ltd. of China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美国Hisense USA Corporation of Suwanee, GA、中国广东HKC Corporation Ltd. of China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香港HKC Overseas Ltd. of China、美国LG Electronics USA, Inc. of Englewood Cliffs, NJ、中国广东TCL China Star Opto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 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美国TTE Technology, Inc., d/b/a TCL North America of Irvine, CA、美国VIZIO, Inc. of Irvine, CA、中国陕西Xianyang CaiHong Opto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of China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二起ITC案件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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