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深天马公告称,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马”)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有机发光”)。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天马继续存续,天马有机发光依法注销,天马有机发光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上海天马依法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上海天马吸收合并天马有机发光。上海天马作为合并方,依法承继被合并方天马有机发光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天马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董监高人员不变,注册资本变更为两家公司的原注册资本之和,天马有机发光将依法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上海天马、天马有机发光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家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