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显示器和日本Hodogaya合资的SFC成功恢复了其蓝色OLED专利。2年前,SFC的蓝色OLED专利申请被大量无效。
10月2日,据业界透露,去年8月下旬,专利法院做出了SFC胜诉的判决。SFC是2022年6月专利裁判院对其专利“多环芳香族衍生物化合物及利用该化合物的有机发光器件”(注册号:2094830)的第1项和第5~10项索赔的原告。17~18条等9条无效判决后,对此不服提出撤销判决诉讼。当时专利无效判决由2020年韩国JNC提出,SK Materials JNC以证人身份参与了调查。
某材料企业相关人士评价称:“SFC专利是比最初的蓝光OLED荧光粉技术更先进的技术。现在可以结合热活性延迟型荧光(TADF)方式一起使用,所以看起来是重要的技术。”最近,蓝光OLED器件领域由于发光材料开发滞后,提高效率的荧光方式和TADF方式也受到了关注。
SFC对2022年6月专利裁判员裁决中认定该专利无效表示不服,于2022年7月向专利法院提起撤销判决诉讼。2023年3月,向专利裁判院请求对同一专利进行更正裁判。由于专利权利范围广,在无效概率高的情况下,或者在无效时为了缩小权利范围而使用。专利裁判院于2023年7月接受了SFC的更正请求。
申请专利无效裁决的韩国JNC对更正裁决结果没有异议,就专利法院的判决向大法院提出了上诉。SFC和SK MaterialsJNC正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对方进行专利侵权诉讼。此次无效纠纷也与侵权诉讼有关。
专利业界相关人士称:“专利法院在判断SFC的专利是否有效时是否适用了现有的权利范围,虽然很难判断是否适用了修正后的权利范围SFC做出有利判决是显而易见的。大法院改变专利法院判断的情况并不多见”,但“相关侵权诉讼重启时,专利权权利范围与以前不同,因此侵权和非侵权判断是另外的问题。
另一方面2020年,SFC对SK Materials JNC的专利“多环芳烃化合物”PolycyclicAromaticCompound,注册号码:1955647)的无效判决。专利裁判员和专利法院,所有大法院都支持专利权人SK Materials JNC。大法院在2023年9月驳回SFC的上诉后,该专利权一直保留至今。
来源:编译自thel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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