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在驳回动议中,认为美国当局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苹果存在反竞争行为,或者实施了反竞争效果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没有证明苹果是美国智能手机市场的垄断者。
苹果公司在诉讼中表示:
iMessage 是苹果公司专有的创新信息服务,苹果公司创建该服务的目的是使 iPhone 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而根据政府的观点,苹果等公司如果不花费资源、成本和时间为竞争对手的设备开发专有产品和服务版本,就应该承担反垄断责任。
援引苹果动议相关内容,司法部的投诉并未解释苹果公司所谓的限制“超级应用”、云流媒体应用、数字钱包、消息应用和竞争性智能手表的行为如何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或影响了消费者对购买哪款智能手机的选择。
政府声称,苹果公司在 "超级应用"、云游戏、智能手表或其他方面的政策阻碍了任何客户转向谷歌或三星,这种说法难以置信。
相反的说法更可信:对苹果公司合理的第三方访问政策不满的用户可以而且确实转而使用竞争对手的设备,因为竞争对手的设备不存在这些限制。
苹果在美国智能手机市场的份额不足以让政府轻易确立垄断地位,司法部曾将苹果与微软相提并论,但微软在面临反垄断诉讼时的操作系统市场份额为 95%,而苹果接近 65%。
来源:IT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