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树立的标杆案例,更是弘扬公平公正、尊重原创精神的重要体现。同时,该案判决在停止侵害技术秘密民事责任承担的具体方式、内容、范围,以及拒绝履行停止侵害等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及其计付标准等方面,作出了开创性探索。
据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吉利下属的成都高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近4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先后离职赴威马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工作,其中30人于2016年离职后即入职。
2018年,吉利控股集团发现部分离职人员,以发明人的身份出现在威马汽车实用专利中。且威马在没有技术积累和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短时间内推出EX系列电动车,涉嫌侵害吉利汽车的技术秘密。
吉利方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威马方停止侵害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21亿元。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判决威马向吉利汽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
近日精彩阅读:
极氪的女车主们! 恒大汽车又“崩了”! 小米SU7的女车主们 重磅!丰田放弃看家混动,投靠比亚迪 突发!特斯拉德国工厂被“冲”,多人被捕 小米SU7上高三考题了!这题你会吗 比亚迪或再建一海外工厂 五菱“擦边”视频疯传,官方回应! 电动知家,一个有价值的微信公众号!更多新能源电动汽车、无人驾驶最新行业资讯和专业知识,请关注“电动知家”微信公众号(微信号ev_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