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行业质量提升为导向,对本省经营者销售的照明光源及灯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网络通讯产品、电器附件、电线及电缆等6类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标准,经抽样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347款,其中,照明光源及灯具109款(其中电子商务平台不合格产品48款)。
照明光源及灯具不合格项目为:结构(含光生物危害)、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骚扰电压、标记、谐波电流、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互换性、标志、接地规定、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遮光性。
不合格产品名单已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并通过“粤品通”质量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等后处理工作,并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的规定,将相关产品及其经营者的失信信息录入质量信用档案,实施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同时要求质量问题较集中的相关地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守好质量安全底线。
附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