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报导,美国德州西区陪审团在22日判决宣布,华硕与子公司华硕全球公司(Asus Global)侵害了美国专利号「9529768」与「8756359」,主张这两张美国专利有效,因此驳回华硕先前认为其缺乏足够的书面描述、导致其他方无法了解并复原这些发明形式的主张,但也表示,华硕并非刻意侵害专利。
据了解,ACQIS在2020年10月控告华硕,指控华硕旗下生产品所使用的中央处理器、存储器及资料安全科技方法已侵害其专利,其中包括ZenBook、Chromebook and ROG计算机。
对于陪审团裁决结果,ACQIS的律师、德汇律师事务所(Dorsey & Whitney)的寇拉德表示,ACQIS感谢陪审团认定该公司遭侵害的专利有效,同时也要求华硕须支付授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