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某企业起诉其低级别员工,因为违反竞业协议,索赔高达60万的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和员工签订竞业协议是合法的:
很多同学也说单位和一个最底层的员工签订竞业协议是不合理,但是劳动法并没有规定究竟哪些人不能签哪些人可以签,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单位的保洁阿姨签竞业协议也是合法的:
所以目前竞业协议在国内公司尤其是互联网行业,几乎成了人人必签的一个协议,而且很多是入职的时候就会同时拿出一份竞业协议让你签订,不过也是根据你个人的意愿决定签还是不签,不过你拒绝的话,是否还能入职就两说了。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竞业协议在国内的发展早已脱离了保持企业机密的本意,已经成为限制人才自由流动的达摩克里斯之剑,怪相比比皆是:
比如竞业协议限制行业内的所有公司,甚至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公司也在限制名单内?
应届生刚入职,基本接触不到公司核心机密的也会签订竞业?
这些怪相已经脱离了竞业协议的本意了,原本中高层和核心岗位、公司里真正掌握“核心商业机密”的人员应该签署的协议,变成了公司控制员工的一种披着合法外衣的手段,毫无疑问会限制基层人才的正常流动。
跳出国内的视角:
美国FTC(联邦贸易交易委员会)在2023年1月就出规定,在全美国范围内禁止企业和员工签订任何禁止性条款,FTC在官方声明中指出,竞业禁止协议时常会演变为剥削性行为,会严重压缩员工薪资,阻碍创新和创业行为:
有个很典型的例子,半导体行业的技术“巨巨巨”佬 jim keller(芯片行业小伙伴应该非常熟悉),人称“硅谷仙人”,可谓是芯片行业的跳槽“大大大”佬,其毕业后在DEC公司公司,然后跳槽到AMD,其设计的X86-64架构让AMD首次领先intel,然后又去了sibyte,再然后又去了苹果,主持了A4/5两代苹果处理器,2012年又回AMD,开启了AMD zen架构的神话,然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马不停蹄的又去了特斯拉,领导了特斯拉顶尖AI芯片的开发。。。。再然后又去了老东家的对手intel,开始了左右手互搏。。。
如果多的跳槽经历让其从“硅谷仙人”变成了“跳槽仙人”,但是正是jim keller作为技术巨牛群体的正常流动,让AMD、INTEL、苹果、BROADCOM、TESLA的产品在其所代表的领域技术水平冠决全球。
当然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美国的法律不能生搬硬套到国内,不过从提高整个大环境的创新能力的角度说,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员工,还是希望竞业协议能够还原其本来的目的,可以在保护企业机密的同时,也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