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3〕47号)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度轻工照明电子专业职称评审公益政策宣讲会通知如下:
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17:30。
线下:深圳市宝安区前海卓越时代广场A栋2106室
线上:腾讯会议(限100人)点击链接入会:
https://meeting.tencent.com/dm/dPDSqPjJ6AA8
腾讯会议:808-999-815
(一)关于开展深圳市2023年度照明电子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解读
(二)职称政策、标准解读
(三)学历、资历、业绩、学术的具体说明
(四) 申报评审流程、事项
(五)《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5号)解读
(六)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解读
(七)深圳市照明电子技术专业自评符合条件情况审核表填写
(八)《深圳市国际职业资格视同职称认可目录(2023年)》
(九)单位审核流程操作说明
(十)破四唯说明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8565779440)
深圳市照明与显示工程行业协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