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据央视新闻消息,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一案。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8年至2021年,被告人赵伟国利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与特定关系人李禄媛共谋,由李禄媛实际控制的公司低价购买原本应当由紫光集团购买的通州商务园项目房产,获取房产溢价利益,非法占有国有资产4.7亿余元。2014年至2021年,赵伟国利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等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李禄媛等特定关系人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向李禄媛经营管理的公司购买代建管理服务,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8.9亿余元。2019年,赵伟国还指使其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董事,将公司项目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租赁给李禄媛实际经营的公司,致使上市公司遭受4645万余元的损失。检察机关提请以贪污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追究赵伟国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赵伟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赵伟国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今年3月20日消息,日前,国家监委对紫光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赵伟国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赵伟国身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利欲熏心,肆意妄为,背弃职责使命,公器私用、化公为私,将所管理的国有企业视为私人领地,处心积虑巧取豪夺国有资产,违规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亲友进行经营,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指使上市公司董事实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赵伟国涉嫌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国家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公开资料显示,赵伟国生于1967年,2005年创立北京健坤投资集团,后任紫光集团董事长。去年7月有媒体报道,赵伟国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