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晨曦总:
我已经向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你和天风证券董事长余磊、总裁王琳晶和监事长吴建钢。
我不能把举报的具体内容在这里透露,我需要向你提出一些问题,请如实回答。
1.你加入天风证券时,和余磊和王琳晶签署一份债券业务奖励办法,它推翻了之前使用的中间业务可以提成、自营收入扣除成本后提奖金的传统方法,而是改成了债券收入不计成本直接提成,提成以后再计算成本提奖金的新办法,同一个收入又提成又提奖金并且可以叠加实在是闻所未闻,而且这个制度一直执行使用到了2019年,直到我接管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天风全公司才停止这个债券业务奖励办法。吴建钢当时任执委会主任,他说他事后才知道这个协议的签署,请问吴建钢说的是否准确?
2.同时,天风证券长期把债券自营收益对标市场上的债券基金,高杠杆的自营对标低杠杆的债基自然会有超额收益,但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哪家券商债券自营对标债基,并多次在公司提出这种对比不合理,但是公司的多个部门依然坚持这个评估做法。我想问你,不合理的二次提成加奖金的奖励方法和不合理评估业务绩效的对比方法是不是长期推高了公司的债券业务,尤其是信用债业务的风险偏好?
3.我在天风证券的全部三年时间内的每一次关于信用债的发言都建议降低其规模,尤其是在2021年5月,6月和7月连续三次在公司内部高管会、资产配置会和半年度会在报告提出中资美元债、信用债、港股马上就会发生重大风险,反复强调信用债低配和减仓,但是余磊和王琳晶要求自营必须加仓,你任主任的资产配置委员会也支持余磊和王琳晶的决定。我想问你,如此重大的决策错误到底是谁主导的?
4.2022年5月17日王琳晶主持会议,强令天风各个部门的股票仓位清零,要求两天内完成,实际能保持少量仓位的团队寥寥无几,而我所主导的宏观交易已经从年初的强烈看空市场转入做多,分别在3月中和四月底两次做抄底交易,不仅实际实现了在3月底的一季度盈利,而且本应该在6月底实现大幅盈利。公司投资、风控和财务线的人员有谁不知道这是王琳晶的直接命令,我想问的问题结合下面几点一起问。
5.2022年5月13日,我已经和人力部管理人讨论离开天风的具体事项,但是在5月20日,也就是在公司整体股票仓位完成基本清零之后,我接到了问责决定书,而且特别指出我的工资从25万月薪降到15万,随后我又接到了更改后的问责决定书,降薪的语句被删除,随后我知道问责议案从来没有提到过降薪话题。这种赤裸裸的捍造理由、颠倒是非的做法连合理过程都不遵守,直到天风证券内部人员在网络上利用水军、诋毁我的名誉时,我才理解一些人的阴险和用心良苦。
6.2022年7月12日,天风证券发表公告,说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郭胜北先生的辞职报告,他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同时,天风公布自营亏损的信息。但是,我在2022年2月22日申请辞去副总裁,在6月2日提出辞职并且立即生效,5月17日之后不能做任何投资决定,而且王琳晶的决定完全和自营当时的看法相反,自营的技术抄底指标正是从4月底持续到7月初。我想问,公司连续做了这么多操作并且发布误导信息,到底是谁主导的?
7.2022年7月22日,网络上大量网络水军操作,把带有降薪内容并且已经作废的问责决定书公布在网上,并且删除了日期,这和10天前的天风公告完美连接,连问责书的选择及删除日期都和天风公告的故意混淆日期精确匹配。在那之后,包括余磊在内的天风人员告诉我,网络上的操作就是天风员工干的,而且我还被告知主导者当时已经得到了另一家金融机构的聘用,急于离开,想把天风的债券问题强加到我身上,此人不仅主导了5月20日的问责决定书,也策划了7月22日的网络名誉侵犯操作。天风已经明确告诉我此人是谁了,你作为当时的天风常务副总裁和资产配置委员会主任,我想听你说说情况,到底是不是这个人还是有同犯?
8.2022年9月25日,监事长吴建钢代表董事长余磊直接和我通话,威胁我不能和监管讨论天风的事情,否则不会给我颜面。余磊确实很猖獗,直接让吴建钢说去公检法没问题,但是不能接触证监会、证监局和证券业协会。我当然不会被余磊的目无法纪所吓倒,随后写信给多名天风管理人员包括余磊、王琳晶、吴建钢和你,告诉你们我会去举报你们,而且我也已经举报你们。我也会配合证监机构查出全部天风的错综复杂的债券布局。在此我也问你,余磊和吴建钢以外,还有谁参与了如此无法无天的威胁恐吓?我当然有明确的证据,希望你可以回答我的问题。帮助证监机构打掉市场上一些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行为是每一个从业者的责任。
郭胜北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