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道,撞车,至少主责,然后……溜了溜了~
最近,武汉出了一起交通事故,一网约车正常左车道行驶,其右侧车辆在两车几乎并排时变道,然后两车相撞。
肇事车辆停了两秒,而后逃逸。
比逃逸更让网约车司机无语的是:
肇事车里,完全没人!!!
一溜烟还跑没影了。
就在周末,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曝光了这起简约而不简单的交通事故。(完整过程可看视频,内含不文明用语,不提倡)
简约是因为再普通不过:武汉市区一条三车道上,左车道车辆正常行驶中,中间车道车辆加塞并道,然后左车道行驶车辆减速不及——撞了。
不简单是因为撞了之后,后车停车,亲切问候变道车辆,哀怨还要额外花时间处理事故……然而就在这时,前方变道车,顿了不到两秒,没事车一样,一脚油门开走了。
后车司机一看,更不淡定了,因为这车外形样貌,还是个无人车……驾驶位上貌似也没有人,整个车好像也没有人。
这下立马给后车司机CPU干烧了,楞在原地十几秒——而且好像还是位网约车司机,只好无奈让乘客取消订单,自己继续尝试追肇事车。
从视频上来看,造成这次小事故的车辆属于萝卜快跑,去年8月开始在武汉运营。
并且取得了完全无人的运营资质,目前在武汉有上百辆,运营区域覆盖上百万人。
而这样的事故,虽然小,却也有新议题:
变道撞车大概率是主要责任,事故后“逃逸”那就妥妥全责还的追罚,但问题是——
网约车司机,哪里说理索赔去?
新物种带来新挑战。
过去的相关交通法规,是基于“驾驶人物理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而制定,显然不适合用来判定自动驾驶造成的事故。
首先是驾驶责任方发生了变化,由人类司机变成了计算机程序。
其次也不能说出现事故就一定是程序的锅。
这背后责任主体很复杂,汽车制造者、销售者、程序开发者、车辆所有者、实际驾驶者(可能没有)。
不过万变不离其宗,事故的处理方没有变,依然是交通管理部门。
根据公开文件显示,武汉当地对自动驾驶测试车辆事故处理,延续了主要规范和精神。
所以,司机师傅还是按照平常交通事故的流程,直接报警,会有相关人员处理。
而且按照行车记录仪记录,这应该算是无人车导致的一起主动事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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