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晋华官网
晋华集成(JHICC)是由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泉州、晋江两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被纳入我国“十三五”集成电路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晋华集成电路与台湾联华电子开展技术合作,专注于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领域。原预估2018年9月正式投产,到2019年底一厂一期项目可实现月产6万片12英寸晶圆的产能,到2020年底一厂二期也将达产6万片。并适时启动二厂的建设,到二厂达产时,总产能将达24万片。
《美国商务部将晋华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
美国时间10月29日,美国商务部以国家安全为由,宣布自10月30日起对晋华集成实施出口管制,被美国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的中国企业。限制对其出口,原因是该公司新增的存储芯片生产能力将威胁到为军方提供此类芯片的美国供应商的生存能力。
晋华事件从2018年10月30日至今已经5个多月,究竟结局是什么?目前还是雾里看花。
不过2019年1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对此有了回应,似乎让我们看到一线希望。苗圩称,去年10月份以后,美国商务部泛化了国家安全的概念,滥用出口管制措施,以所谓“可能使用了来自美国的技术,威胁到了美国的军事系统基本供应商的长期生存能力”为由,用“可能使用了”、“可能威胁到了”等理由,对福建一家还在建设过程当中、产品还没有量产的企业实施了出口管制,中方认为是站不住脚的。苗圩指出,实际情况是美国的美光公司2017年在美国起诉了台湾联电和福建晋华。福建的这家投资集成电路的企业,本身并没有技术,他们通过技术转让的方式,获得来自台湾联电的DRAM技术。如果要说有技术的争议,也应该是台湾联电来负责,福建晋华是无辜的。苗圩表示,通过这个事情,希望能够客观、准确地对待中国企业,希望美国政府能够改变错误的做法,把晋华从出口管制实体清单中移除。对于晋华和美光之间的纠纷,中方认为是企业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可以由企业之间自主决策。事实上,两家企业已经开始在接触,中方对此予以高度关注,但是不干预企业之间商业上的谈判。
事态究竟会如何发展呢?请跟随芯思想一起来回顾一下晋华集成的重要事件和诉讼始末。
芯思想梳理自晋华集成设立以来的重要事件。
重要事件
2016年2月26日,晋华集成在福建省晋江市成立。
2016年4月,台湾经济部投审会通过联电和晋华集成合作共同开发32纳米DRAM制程;由联电在南科研发,再移转到晋华集成生产。
2016年5月,晋华集成与联电签署技术合作协议,开发DRAM相关制程技术。由晋华支付技术报酬金,开发出的DRAM技术成果,将由双方共同拥有。
2016年6月9日,晋华集成12英寸晶圆厂项目立项备案。
2016年7月,晋华集成首座12英寸晶圆厂举行施工典礼。
2016年10月18日,晋华集成首座12英寸晶圆厂正式开工建设。
2017年2月,联电资深副总经理陈正坤出任晋华集成总经理。(陈正坤于2015年9月16日出任联电资深副总经理,原瑞晶总经理,更早前任力晶资深副总经理暨存储器产品事业群总经理)
2017年9月,美光在台湾控告联电,指控从美光跳槽到联电的员工窃取DRAM商业秘密,涉嫌将美光DRAM 技术泄漏给联电,帮助联电开发32nm DRAM。
2017年11月,晋华集成首座12英寸晶圆厂厂房封顶。
2017年12月,美光在美国加州联邦法庭起诉晋华与联电,称联电通过美光台湾地区员工窃取其知识产权,包括存储芯片的关键技术,并交付晋华集成。
2018年1月19日,晋华集成就美光的产品Crucial MX300 2.5-inch SSD 525GB固态硬盘以及Crucial DDR4 2133 8G笔记本内存条等相关侵权产品对美光提起诉讼,并于同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判令美光立即停止侵犯晋华专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加工、使用、进口、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我司专利的任何侵权产品,和立即销毁全部库存侵权产品及加工、使用侵权产品之全部相关机台等设备;并请求赔偿金额达人民币1.96亿元。
2018年7月,晋华集成首座12英寸晶圆厂工艺设备进场安装,计划年底进行小规模投片试产。
2018年7月3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美光半导体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进口十余款Crucial英睿达固态硬盘、内存条及相关芯片,并删除其网站中关于上述产品的宣传广告、购买链接等信息。同时裁定美光半导体(西安)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进口数款内存条产品。
2018年9月28日,第一次复议开庭(美光此前向福建中院提出复议申请)。
2018年10月19日,晋华集成总经理从桃园机场入境,接获由台湾法务部官员受美国司法部委托较交的美国联邦法院传票。
2018年10月30日(美国时间10月29日),美国商务部以国家安全为由,宣布自10月30日起对晋华集成实施出口管制,被美国列入出口管制“实体清单”的中国企业。限制对其出口,原因是该公司新增的存储芯片生产能力将威胁到为军方提供此类芯片的美国供应商的生存能力。
2018年10月30日,联电表示与晋华集成的合作计划不受影响,将持续依合约开发技术。
2018年10月31日,联电宣布目前已接获台湾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转发的国贸局函令,希望联电配合美国商务部要求,管制凌驾合约之上;联电高层经评估后,决定暂停与晋华集成的合作,等整件事情尘埃落定,再与晋华集成协商后续合作事。(也就是说要等到禁令解除后,才会恢复为晋华集成开发技术。)(台湾地区经济部长沈荣津也表示,目前晋华集成与联电合作,提供一些设备,而这些设备在台湾生产,既然美国商务部已发出禁令,那就是不能出去了。)
2018年11月1日,美国加州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以刑事诉讼起诉晋华集成和联电共谋窃取美光商业机密,起诉书中指出涉案三名台湾男子,分别为陈正坤(Stephen Chen Zhengkun)、何建廷(He Jianting,译音)、王永铭(Wang Yungming,译音),该三人全都曾任职美光,并疑似在转加入联电时窃取美光技术。起诉书内容指称,晋华集成和联电所窃取的美光商业机密价值超过87.5亿美元,除了刑事以外,司法部还会提起民事诉讼,以阻止晋华集成和联电靠着“有争议”的商业机密,将其产品运输到美国。所有被告都被指控共谋经济间谍罪。如果罪名成立,被告企业将面临最高逾200亿美元罚款;被告个人将面临经济间谍罪最重500万美元罚款和15年徒刑、窃取营业秘密罪最重10年徒刑。
2018年11月3日,晋华集成发布声明称:晋华集成始终坚定走自主研发路线,不断加大投入,开展内存存储器关联产品的研发、制造,取得了一批专利成果。晋华集成始终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存在窃取其他公司技术的行为。美光把晋华集成的发展视为威胁,采取各种手段阻止、破坏晋华集成的发展。美方将晋华集成列入美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并采取司法措施。对此,晋华集成坚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求对方立即停止错误做法,便利和促进双方企业开展正常的贸易与合作。
2018年11月9日,联电发布有关近期和美光及美国法律案件的后续声明,表示联电的DRAM技术基础里的元件设计,是完全不同于美光公司的设计。对于和晋华集成的合作,联电表示,只是一个符合所有合理商业考量的单纯商业交易。
2019年1月10日,晋华集成针对其2018年9月在美国加州北部地区法院受到的指控 ,向法院做出无罪抗辩。晋华将向法庭陈述案情,证明其业务的开展始终秉承着最高诚信标准。
2019年1月25日,晋华集成向美国商务部最终用户审查委员会提交信函,声明公司准备递交正式申诉,要求移出美国商务部实体清单。
晋华的未来
围绕在美光、联电、晋华集成三者之间因知识产权诉讼案,尽管晋华集成和国内产业界一直希望能同美光回到谈盘桌前,但在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的局面下,此次晋华集成事件的未来走势将变得难以预料。
可晋华集成毕竟是高达380亿元人民币(约56.5亿美元)的资金投入,如此大规模的投资,却无法产生任何经济效益,未来走向也不确定,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
目前,政府、产业、社会各界都在注视事件进展。
芯思想研究院分析认为,晋华的未来可能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1、通过谈判,支付罚金,与美光求得和解。不过,有了美国商务部发出的禁令,美光似乎掌握更多的谈判筹码,意味着晋华要付出不低的代价。
2、通过谈判,美光入股或收购晋华集成,类似华亚科技的模式,美光籍此获得部分存储器芯片产能,扩大全球市场占有率,而晋华集成也得以走出困境。
3、和国内代工公司合作,取得技术授权,转型逻辑晶圆代工,但是设备受禁,达成性不大。
所以,第三种情况无法达成,第二种情况和第一点和情况看代码多大。起码有话云:好死不如赖活。
对国产存储厂商的影响
晋华事件发生后,对国产存储厂商合肥长鑫、长江存储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同为DRAM 技术阵营的合肥长鑫一直以来表现低调。但是2018年12月29日,兆易创新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告称,经沟通确认,兆易创新和合肥产投将继续推进12英寸晶圆存储器研发项目的实施。公告也表示,本项目的后续具体实施,将视需要签署明确、具体的一份或数份执行协议进一步确定,后续协议的签订及协议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
NAND FLASH技术阵营的长江存储已做好准备。
一是旗下武汉新芯和美商Cypress组建了联合研发团队,开始3D NAND项目的研发工作,之后武汉新芯整体并入长江存储。当然长江存储享有该技术。
二是在2018年8月7日,长江存储在快闪记忆体高峰会(Flash Memory Summit 2018)发布了其突破性技术XtackingTM。布了XtackingTM,
三是长江存储不断延揽有经验的律师团以防患于未然。
思考
1、重视知识产权,学习中微半导体
无论最后结局如何,晋华事件已经深深在国内发展集成电路的过程中刻上了一道无法抹灭的痕迹,最重要的是,该事件能够唤起国内在发展自有技术时,必须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环节。
企业重视知识产权的程度,不但要做到不主动侵犯,更要做到积极防范,包括防止旗下员工触犯相关法律。这一方面中微半导体的做法值得国内半导体公司学习。
2、选择好合作伙伴
搞集成电路一定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合作伙伴。
而晋华集成选择联电就是一个错误的选择。联电一直在打擦边球,喜欢在悬崖边跳舞。
前有和舰科技,联电跳过台湾投审会,私下派出徐建华来中国大陆设厂。至于晋华,联电又私下派出美光前雇员、前瑞晶总经理陈正坤来出任总经理。这些都是在火中取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