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大的新闻是财政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这里面有很多的东西值得我们珍惜这最后的新能源汽车补贴。
1)过渡期
今天开始就是过渡期,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为过渡期。
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0.1倍补贴
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6倍补贴
燃料电池汽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
2)乘用车补贴标准(续航里程)
在早先流出的草案中,我们可以看到补贴被进一步压缩。
250-300公里,减少的幅度还是照顾的
300-400公里,减少60%以上
400公里以上的也需要减少50%
从续航里程的角度来看,这次补贴简化也是根据目前现有生产的车辆比例情况有关系。
300-400公里的最大的比例做了调整,这也使得300公里的可以根据电池量调整。在这个550元/kWh的补贴限制,使得最优的成本点为32.8kWh。
3)乘用车补贴(能量密度系数和能耗系数)
3.1 电池能量密度系数
能量密度角度来看,目前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调整:
125(含)-140Wh/kg的车型按0.8倍补贴
140(含)-160Wh/kg的车型按0.9倍补贴
160Wh/kg及以上的车型按1倍补贴
根据这个设置来说,目前大部分在0.8倍(120-140Wh/kg),0.9倍(140-160Wh/kg)
3.2 能耗系数
根据纯电动乘用车能耗水平设置调整系数,整车能耗比2018年规定门槛
提高10%(含)-20%的车型按0.8倍补贴
提高20%(含)-35%的车型按1倍补贴
提高35%(含)以上的车型按1.1倍补贴
PHEV的角度来看, <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
比值介于55%(含)-60%之间的车型按0.5倍补贴
比值小于55%的车型按1倍补贴
>=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应满足纯电动乘用车2019年门槛要求
能耗的问题可能更要复杂,也需要根据数据来对比,不过目前纯电动汽车应该在0.8倍档比较多。
4)营运的情况
目前的补贴对于应用层面的界定,对于非私人购买或用于营运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相应补贴金额的0.7倍给予补贴(比之前的0.5倍要高一些),而且要求从注册登记日起2年内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的不予补助,也就是要求运营的实际情况,这块可能也是根据实际的情况予以照顾了。
5)地补取消
地方应完善政策,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
小结:靴子落地,这对国内的车企都是一个挑战,这也注定了2019年上半年还是个缓冲,到了下半年各家企业都有很大的挑战。目前燃料电池的下一步热情,我们可以在后面继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