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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广播运营商IP保护条约计划引发科技界恐慌

2007-04-06 Rick Merritt 阅读:
美国的无线广播和有线电视公司打算起草一份有关内容播放版权的国际条约,根据条约,广播公司有权对其传播的任何内容收取版税,此举将塑造出一大批新的IP拥有者。

美国的无线广播和有线电视公司打算起草一份有关内容播放版权的国际条约,根据条约,广播公司有权对其传播的任何内容收取版税,此举将塑造出一大批新的IP拥有者。

由于担心这会抑制宽带通信和家庭网络的发展,目前包括10家主要科技公司在内的35家组织,已经联合起来准备限制该提案的适用范围。

这些科技公司们担心,该提案中广泛笼统的语义,可能被解读成包括所有在家庭或个域网(PAN)中传输的信号。他们也顾虑到,所谓的“广播组织保护条约”可能不仅仅包含无线和有线广播运营商,还很有可能会涵盖互联网公司。因为据传闻,许多大型网站也将参与支持这份提案。

美国半导体产业协会(SIA)公共政策副总裁Daryl Hatano指出:“针对广播信号的新的IP版权,可能会阻碍消费者从先进的半导体技术中受益。因为如果真这么做,人们不紧会问:广播运营商是否拥有控制家庭或个域网信号传输的能力?他们是否可能会干扰到宽带、家庭与个域网服务的发展?”

AT&T、戴尔、惠普、英特尔、松下、索尼、Verizon等公司,将联名请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限制该草案的适用范围。这些大型科技公司希望能够修改这份提案,以使其像现有法律一样,仅仅关注广播内容盗版的补偿问题。他们并不希望在付给内容所有者版税后,还得另外再支付一笔新的费用。

这些科技公司还提出,包括设备制造商、软件开发业商和互联网服务商在内的中间环节,本该对使用其系统、软件或服务造成的广播内容侵权行为负责。此外,该提案也提及:不排除政府强制要求执行广播内容技术保护机制的可能性。

针对此,英特尔技术方针与标准总监Don Whiteside在一场有关著作权问题的专题讨论会上指出:“我们需要的是与现实相关联的解决方案,这也正是我为什么坚决反对政府管制的原因。”

“新条约将深化科技公司目前所面临的IP成本和复杂性问题。”英特尔的律师在去年曾指出,“传统的著作权问题已经使内容使用者疲于应付,新条约增加了复杂性,这样做将制约内容使用者的创新能力。”

目前,有关该提案的各种争议纷纷开始浮出水面。按计划,该草案将于今年第三季进行最终表决。

“目前是科技公司争取支持的关键时刻,因为人们现在正在逐渐形成一种共识。”Verizon公司副首席顾问Sarah Deutsch表示,“WIPO希望事情能有所进展。”

此外,欧盟也开始审视自己对私营企业应如何处理IP版权的立场。“全球已经出现了很多IP纠纷,但目前这些还大多出现在美国以外的地方。”Whiteside表示。

WIPO的这项草案是目前美国众IP专家们关注的重点。一些人甚至呼吁,停止使用数字版权管理(DRM)技术,并指出,目前广受欢迎的YouTube可能在今年就会面临法律诉讼。

盗版带来好处?

对于内容的版权保护问题,有两位专家的看法非常极端,他们认为DRM技术只会限制数字媒体内容的推广,应该予以废除。专门从事在线研究的Big Champagne公司业务兼营销副总裁Joe Fleischer认为:“盗版有很多好处,这就是为什么目前很多影视公司公然开始考虑不采用DRM技术MP3规格的原因。”

“DRM只不过是一层粉饰,它可能会让你感觉好受一些,但是对现实无补。因此,是否使用DRM?使用到什么程度?这些都是因人而异的。”Fleischer补充。

提供互联网视频传播服务的BitTorrent公司总裁Ashwin Navin对此非常认同,他说:“所有基于DMR技术的家庭网络目前都无法起飞。”一家网络媒体传播公司的发言人却指出,BitTorrent目前确实使用了基于文件的DRM技术,而且还准备将其应用在最新开业的一家零售店中。

Verizon公司的Deutsch和英特尔公司的Whiteside却不认同上述看法,并指出DRM就像苹果的iPod和Verizon的音乐服务一样取得了成功。

但是无论如何,“正反”双方在一个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即:考虑到发生在苹果和微软之间的白热化竞争,要想实现DRM间的互操作问题可谓希望渺茫。目前,苹果和微软分别支持业内使用最广泛的两种DRM技术。

“其实,只要几个主要的DRM技术公司签署一份双边协议,就不难实现DRM间的互操作问题,”Whiteside指出,“但是,要让他们同意签字却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Big Champagne公司的Fleische则认为:“微软和苹果本身并不是DRM公司,而且两者之间也没有合作动机。”在线影片零售商MovieLink公司CEO Jim Ramo表示:“倒是要看看苹果面对多家采用不同DRM技术的供货商该采取怎样的行动。这应该非常有趣!”

YouTube的噩梦?

Fleischer指出,尽管网络视频网站YouTube已经从Napster等颇具争议的数字媒体新兴公司的惨痛经历中吸取了教训,但是它目前仍然笼罩在法律阴影之下。BitTorrent和YouTub现在正与著作权所有者合作,一旦他们被告知网站上出现了非法拷贝内容,马上就会将其删除。YouTube现在正着手开发一项内容过滤技术,以尽量避免盗版内容。

但是Fleischer认为这样的努力注定会付诸流水,因为盗版形式多元化,而且反侦测手段花样百出。最实际的问题应该是如何就视频的播放、合成等问题对内容所有者进行赔偿。“YouTube已经开始行动了,但是在内容过滤系统瘫痪时,好戏才真正上演。这时,真正的问题才会浮出水面。”

当YouTube还只是一家没什么利润的小公司时,不会有人起诉它;但是现在,YouTube已经被网络巨擘Google收购,那些等待已久的著作权所有者随时都可能采取法律行动。

法律并未要求采用过滤系统,但是业界正在将其应用于现实之中。Deutsch称:“现在的问题是,这些过滤系统是否真正能发挥作用?它们的效果如何?会不会有人接着对这些过滤系统进行起诉?”

现在大多数人都怀疑,立法者将会试图修订“数字千年著作权案(DMCA)”中所规定的著作权条款。Deutsch认为:“如果放宽了著作权法,可能在数字化方面得到更多的自由,但是也可能带来DRM或其它技术的管制。”

Whiteside则表示:“我不认为能够在不放弃DMCA的情况下通过一个正常使用的法案。这是一个解不开的死结。”

作者: 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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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 Merritt
EE Times硅谷采访中心主任。Rick的工作地点位于圣何塞,他为EE Times撰写有关电子行业和工程专业的新闻和分析。 他关注Android,物联网,无线/网络和医疗设计行业。 他于1992年加入EE Times,担任香港记者,并担任EE Times和OEM Magazine的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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