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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联联合台湾厂商,共谋数字版权保护

2006-06-15 阅读:
继结盟日韩成立“亚洲家庭网络标准委员会(AHNC)”以来,近日中国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标准工作组(IGRS,简称闪联)再次联合台湾产业巨头召开了“闪联版权保护技术助力网络文化市场高峰论坛”,闪联总裁孙育宁正式发布了闪联最新开发出来的版权保护技术。

继结盟日韩成立“亚洲家庭网络标准委员会(AHNC)”以来,近日中国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标准工作组(IGRS,简称闪联)再次联合台湾产业巨头召开了“闪联版权保护技术助力网络文化市场高峰论坛”,闪联总裁孙育宁正式发布了闪联最新开发出来的版权保护技术。

闪联版权保护技术是一个全新的版权保护全景图——即在“内容+网络运营+设备+新型应用模式”的全新网络架构下,将数字内容版权保护、网络及设备认证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为未来的网络内容提供商、网络运营商和终端设备提供商创造出清晰的赢利模式,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消费和娱乐。

这一新兴模式在美国iPOD网络音乐的运作上已经被成功验证:iPOD的iTunes音乐网站提供高品质加密的音乐内容,用户下载这些音乐到个人电脑,并拷贝到iPOD终端播放器上。据权威统计,3年间iPOD共销售3700万台,产生10亿次的音乐下载,为唱片公司带来7.5亿美元的分帐。音乐内容全程加密,并只能在iPOD上播放,促进了全球五大唱片将优质内容提供给iTunes,又进一步刺激了用户购买iPOD,形成了良性循环。

“闪联设备间的互联互通已经实现,信息和服务的高速通路已经搭建完毕,在高速路中引入丰富的内容和服务将给用户带来全新的、直观的应用体验。” 孙育宁说,“闪联IGRS数字版权保护相比Windows DRM和Helix DRM将兼容更多的媒体格式,更强的防篡改能力,极低的系统资源消耗,100%在线超高更新性,高度安全。这一技术将带来百倍于iPOD的市场规模,实施后可以直接推动中国乃至全球3C产业以及音像出版业的再度繁荣。”

此次峰会充分表明,在3C融合时代“内容(Content)”的重要推动作用,业界进一步看到闪联在3C产业化道路上又将迈出关键的一步。然而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出更多期待,“产业化进程缓慢,希望能尽快看到闪联真正可以走入更多家庭的产品,关键的一点就是要降低成本。”

出席会议的嘉宾包括文化部、信产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台湾音效芯片巨头骅讯、瑞昱半导体、台湾电子业巨头正文科技等高层,杜比实验室、滚石唱片、华纳音乐、京文唱片、KK Box等内容巨头,此外闪联的八大股东也列席了会议。该人士称,3C融合涉及到信息产业的方方面面,闪联与众多合作伙伴的结盟应该是经过严格筛选的,以确保未来发展方向的一致性,从而推动3C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罗翠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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