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院日前宣判友达光电(AUO)涉及联合操纵LCD面板价格,令支付5亿美元罚款,两名前主管各罚20万美元以及3年刑责。面对这一判决结果,美国司法部认为法官判得太轻,不足以吓阻这一类联合垄断操纵市场的犯行。
美国司法部(DoJ)严厉指控友达与亚洲几家LCD面板厂垄断面板价格,要求美国联邦法院对友达重罚。很显然地,美国司法部打算透过“严刑峻罚”,让友达光电成为美国政府所指“蓄意、多次违法且全无悔意”的一种儆戒。
美国司法部要求美国联邦法院重罚友达光电10亿美元罚款,而对三月即被起诉与竞争厂商共谋操纵面板价格的前友达光电高阶主管陈炫杉与熊晖处以100万美元罚款与10年徒刑。
涉及这件反垄断诉讼案的LCD面板厂中,友达是唯一选择进入司法审判的厂商。其它包括奇美电子(CMO)、华映(CPT)、LG Display和夏普(Sharp)等公司均已同意认罪,并支付超过8.9亿美元的罚款。友达表示还将提起上诉。
美国司法部表示,涉及此案的几家公司已在美国市场卖出至少235亿美元以上的面板,其中友达光电就占了23.4亿美元,这是“美国历来最严重的企业联合操纵价格行为, ”司法部指控,“这项共谋犯行影响到每一个家庭、学校、企业、慈善机构与政府组织,使大家都必须付出更多钱来购买笔记型电脑、电脑显示器以及LCD TV。”
美国司法部认为几家亚洲面板厂共同开过数十次“水晶会议”,协商并操纵面板价格。司法部提起的诉状中还严辞指称友达的公司文化“从一开始就有问题,这家公司从成立以来就一直在进行犯罪行为。友达在2001年9月成立后,公司负责人与高层主管就开始与竞争厂商密会,共谋确定LCD市场价格。”
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法官表示,友达联合其它厂商垄断面板价格的确已对美国商业造成逾20亿美元影响,不过,考虑到对于其他LCD厂的罚款,以及友达已为此诉讼耗付出的金钱和时间,加州法官最后接受缓刑监督官员建议的5亿美元罚款。
尽管如此,这项判决的罚款金额已经达到历来反托辣斯案件中对单一公司惩罚的最高记录。然而,司法部仍表示仅罚5亿美元,无法吓阻类似此案的联合犯行。
您认为呢?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如此重罚一家公司吗?就算真的加重量刑,真的能有效威慑其他企业终止联合垄断吗?
翻译:Susan 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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